产品展示

你的位置:博体app下载 > 产品展示 > 能辉科技: 关于能辉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能辉科技: 关于能辉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4 12:53    点击次数:84
证券代码:301046        证券简称:能辉科技      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123185        债券简称:能辉转债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能辉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月20日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如后 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预计将可能触发“能辉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1号”文同意注册,上海能 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4,790.7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20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能辉转债”,债券代码“12318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30日止(如该日为法 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能 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能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能辉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32.8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16日起生 效。 为32.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权益分派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权益分派调整能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能 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能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能辉转 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8.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30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28.00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 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 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 不得向上修正。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1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28.00元/股的85%(即23.80元/股),预计可能触发《募集说明书》 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 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 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能辉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